第(1/3)页 顾长歌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,梦里他和葫芦娃似的能喷火,满脑袋红毛打丧尸。 差点死了不说,还喜欢上一个绚烂又恣意的女孩。 一觉醒来,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,总觉得有些好笑,那个梦好真实,就连被丧尸掏穿身体的痛楚都很清晰。 “嘶,我要是染成红发,局长会不会打死了?” 顾长歌刮胡子的功夫呢喃了一下,而后晃了晃头,觉得自己是疯了。 看时间差不多了,就去警局上班。 他是今年刚从部队退下来的特种兵,因为腿伤没恢复,现在就在警局里当片区民警调养,等好了后就去刑警队。 刚换好制服,就听到门口一阵混乱。 “警察叔叔,快,快把这瘪犊子抓起来,他奶奶的,连老人的钱都偷,还动手打人,快,把他给毙了。” 清脆张扬的声音出来,就像是透过云层的阳光,驱散黑暗,让顾长歌下意识地就看过去。 说话的女孩眉宇间非常英气,身材高挑纤细,但并不病瘦,夏天露出来的手臂因为用力,鼓起明显的肌肉线条,一看就是经常锻炼的。 而她此刻的语调,表情,还有动作,和他梦里的那个人简直一模一样。 顾长歌的心口开始狂跳,有种窒息的感觉,是从来没有过的悸动,想要冲过去把那女孩给拥入怀中。 “顾队,顾队,你脸怎么这么红,没事吧?” 旁边的民警小王打断了顾长歌的思绪,将他从那种汹涌的情绪中拉出来。 他捂着胸口摇摇头,表示自己没事。 “昨天没睡好,有点精神恍惚!” 顾长歌摇摇头,觉得自己有点神经质,刚要离开,就听小王过去录笔录,询问他们的名字。 而那个女孩的名字,刚好就叫陆菲!! “小王,你去忙别的,我来做笔录。” 下一秒,顾长歌把小王从凳子上拎起来,自己坐到陆菲面前。 “啊,好,那我去给小偷做笔录。” 小王不明所以,但很听话就离开了。 第(1/3)页